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我局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9)14号)、《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开封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汴政办(2019)80号)等文件精神,继续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一是着眼稳定预期,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二是强化权力监督,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三是聚焦政策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四是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五是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公开制度规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我局通过开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住建局门户网站、住建局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等政务新媒体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渠道,加大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力度。
1.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法治理念、依法行政,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制度、拓宽公开渠道,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度,我局在 “住建局门户网站”各板块更新政务类信息851次,在“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新浪微博、“开封住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务类信息1101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9件,其中当面申请60件,快递邮寄13件、普通信件申请15件、微信建立好友申请1件,截至目前已办理完结89件。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
3.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开封市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在办公室设置信息公开受理岗位,落实专人负责。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的受理、回复等工作。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在信息公开受理并交办负责科室之后,我局信息公开负责人对整个信息公开办理过程进行全面指导及督导,确保每一件信息公开回复结果让群众满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依据不够充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条款规定内涵较广,省、市、县(区)级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对条例内容的解读较为有限,无法有效指导实际工作。尤其是依申请公开工作,公开范围与依据,办理流程与要求,答复规范与标准等,都没有强有力的明确的参考依据,导致办理难度大,法律风险大。
2.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是法律诉讼的前提之一,要求具有法律严谨性。相关科室、单位业务经办人员在处理日常繁忙的审批、管理事务同时,很少有时间接受系统的信息公开、法律知识培训,有时会存在答复规范性不够理想等问题。
3.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主动公开方面,已逐渐重视回应社会关切。但因建设部门职能多、事务杂,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容易引发群众的质疑和不信任。
4.依申请公开多且复杂。我局作为全市依申请公开大户,每年收到的申请数位于全市前列。部分申请人来信申请,缺少前期的沟通,难以规范做到一事一申请。根据住建领域的形势变化,通过依申请公开途径维权的情况也愈发明显,申请人带有诉求目的进行依申请公开,为答复工作也带来一定难度。部分申请人不清楚依申请公开的主体和范畴,认为与“信访”途径一样,在解释和答疑上也需要花费大量时间。
下步打算:
1.进一步提高认识,坚定不移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城市建设和行业管理等具体工作有机结合,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
2.进一步完善功能,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全面强化住建局门户网站后台留言答复、住建局官方微博私信的各项功能,为公众提供自助获取信息更多的方式。
3.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府公开信息的质量关。同时,梳理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完善机制,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1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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