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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台风防汛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27来源:工程科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台风防汛 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2号指挥长令要求,防范应对6号台风“烟花”可能带来的极端天气,进一步做好全市建筑施工现场防台风及强降雨应对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省住建厅和市委市政府、市住建局关于防汛救灾的系列工作要求,持续保持战时状态,迅速部署到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市政建筑工地,牢固树立防大汛、防大灾意识,坚持“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原则,要求全市所有房屋建筑和住建系统承建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建项目一律停工,除值班应急人员外,所有人员必须全部撤离施工现场,确保工地不遗留、滞留一个工人;所有在建项目一律切断施工用电,并在可能引起险情的部位设置警戒标识和隔离区域;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针对台风天气,进一步完善应急方案,建立临时抢险队伍,准备应急物资,全面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开展应对防台风和强降雨安全排查,强化对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和塔吊、施工用电、脚手架、基坑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桩机等大型机械设备、围挡维护等临时设施、吊篮、脚手架、模板支撑架的检查和除险加固,严格落实基坑降排水措施、基坑支护监测等重点防范内容,督促在建项目做好防台风防汛安全管理工作。凡是在居民生活密集区或重点重大民生区域的在建项目,通过加固无法确保安全的工地围挡一律进行拆除;要严防局部强风强雨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各在建楼层、楼顶严禁堆放物料和杂物,严格落实防雨、防风、防坍塌、防高坠、防物体打击和现场排水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风险排查情况,充分做好应对极端事件的准备,及时调配物资设备,组织应急队伍,确保防汛应急物资和应急救援装备全面布设到位。台风来临前要及时将施工人员撤离施工现场。台风过后工程复工前,必须对现场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重新施工。

一旦有险情或事故发生,及时向市住建局报告,并做好应急应对工作,保障信息渠道畅通。

联 系 人:市住建局工程科  梁钊领

联系电话:23991294,15137837407

  

              

   2021年7月27日  

附件1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全省建筑施工现场防台风防汛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2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一轮台风强降雨应对切实加强城市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pdf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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