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为减轻企业负担,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返还工作,我局收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待工程竣工后,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企业,均可办理返还。请符合基本退还保证金条件的企业,到我局办理返还手续,长期不来办理的,我局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白 洁 徐文龙
电 话:0371-23830836
附件:返还保证金名单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9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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