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市优抚对象公共租赁住房需求家庭的实际住房困难,中心组织各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审批工作。
经审核,符合低收入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13户(其中龙亭区2户、鼓楼区2户、禹王台区2户、顺河区6户、新区1户);符合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62户(其中龙亭区5户、鼓楼区23户、禹王台区11户、顺河区22户、新区1户),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获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附:各区明细表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