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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数字化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
发布日期:2020-08-31来源:勘察设计科浏览量:0

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近期在数字化审图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数字化审查,现提出以下要求:

1、勘察设计单位在意见答复环节,不得以变更单的形式回复,应上传修改后的图纸,确保审查合格后图纸的完整性、准确性。

2、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填写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建筑面积等项目信息,并按照单体建筑出具数字化审查合格书。

3、施工图审查机构对于多个单体复用图纸进行审查的,可以出具一份数字化审查合格书。

    各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化建设和质量管理,杜绝类似问题的出现。近期我局将出台《开封市建筑市场信用行为百分制度评分标准》,对不按照省、市要求开展数字化审查工作,出具数字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内容不规范等不良行为予以减分,对分值较低的单位,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纳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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