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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房租 我市部分公租房住户被起诉
发布日期:2020-01-03来源:汴梁晚报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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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刘杨报道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租房日常管理,有效遏制拖欠租金等违规现象的蔓延,确保公租房租金如期足额收缴,昨日,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龙亭房管所依法对部分长期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的公租房承租人,分批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严格按照《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进行后期服务和管理。近年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多举措、常态化加强公租房租金收缴工作,多次上门面对面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劝导欠租租户自觉缴纳房租;进一步扩大告知范围,利用媒体和小区公告栏进行欠费通告;联合小区物业公司,通过电话催缴、上门催缴、张贴公告、发放催缴通知书等方式,加大租金清收力度;对催缴无效的长期恶意欠租户分批次送达律师函,起诉至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手段解除公租房租赁合同,并记入诚信体系,取消其申请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在和所属公租房住户充分进行沟通、交流的基础上,龙亭房管所的工作得到了大部分公租房住户的认可,大部分公租房住户按时缴纳了所拖欠的租金、办理了相关手续,但仍有部分公租房住户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所拖欠的租金。为了依法维护公共租赁住房的管理秩序,避免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龙亭房管所先后对嘉泰北苑小区19户、清河湾小区16户长期拖欠租金的公租房住户进行了依法起诉。通过龙亭区人民法院调解,这35户长期拖欠租金的公租房住户意识到拖欠公租房租金的错误,在龙亭区人民法院调解员的见证下,与龙亭房管所达成协议,制订了还款计划。

       另据记者了解,为确保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龙亭房管所持续对无正当理由长期拖欠公租房租金进行起诉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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