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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中心对全市开发建设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情况进行检查
发布日期:2015-07-16来源:物业中心浏览量:0

为加强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管理工作,保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当前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物业管理中心决定对全市开发建设单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房屋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房,集资合建房,车前安置房等。检查内容主要是:是否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办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户;开发单位是否足额缴存、转入;开发单位是否挪用代收的资金。时间安排在7月——9月,分自查、检查和整改三个阶段。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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