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存在问题 | 处理方式 | 处理结果 |
1 | 宝业龙湖澜景园26#楼 | 祥符区 | 1.临时用电的塔吊箱,一箱多用; 2.楼梯口、电梯口防护不到位,部分临边防护缺失; 3.安全通道防护不严,无标示; 4.钢筋加工区无防护棚; 5.7层模板支架缺少水平系杆,部分与外悬挑架相连; 6.楼内未设置消防水源,且无灭火器材; 7.悬挑架的个别立杆已弯曲,工作面未满铺脚手板; 8.25#楼南侧基坑的4---4剖面与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的边坡坡度不符,且未支护; 9.25#楼西端外架根部悬空,外架的砼基础下部空洞; 10.项目经理、总监、专监均不在现场,未见请假手续; 11.安全技术资料:危大工程清单标示部分错误,深基坑的设计方案论证时间滞后于施工方案论证时间,未提供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基坑支护降水施工方案、超24米落地架及悬挑架方案、卸料平台方案、起重设备安拆方案等)及危大工程的相关安全技术资料。 | 下达整改通知,祥符区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2 | 开封市祥符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教育幼儿园工程南教学楼 | 祥符区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二层填充墙上大于2.1米洞口未设构造柱; 2.二层构造柱纵向钢筋位移; 3.二层个别梁、柱有孔洞、露筋现象。 二、安全生产方面 1.一层未进行全封闭,安全通道形如虚设; 2.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不规范,梁底横杆设置较少; 3.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落地式脚手架连墙件设置较少; 4.物料提升机与楼层间未安装防护门,塔吊基础排水不畅,开关箱存在私拉乱接,一箱多用; 5.楼层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 三、市场行为方面 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 下达整改通知,祥符区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3 | 开封玉园17#楼 | 祥符区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同条件试块留置不规范; 2.个别部位现浇板、剪力墙存在露筋、麻面现象; 3.保温一体化施工部位,施工较为粗糙,细部未处理; 4.三层剪力墙个别钢筋锚固长度不够; 5.施工资料管理较为混乱,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情况; 6.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不能指导施工。 二、安全生产方面 1.安全通道形同虚设不能使用; 2.11#楼信号工朱苏华、17#楼塔吊司机未提供有效证书; 3.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杂乱、电线乱拉; 4.楼梯无安全防护、临边无安全防护、予预留洞口无安全防护; 5.施工单位无危大工程实施过程现场监督相关记录资料。 三、市场行为方面 1.该项目桩基工程甲方单独发包给化工部郑州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周振军以个人名义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以现金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劳务费。 | 下达整改通知,祥符区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4 | 尉氏碧桂园10#楼 | 尉氏县 | 1.10#楼悬挑层个别型钢锚固距离不符合要求;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现象; 3.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部分编制依据使用淘汰老规范; 4.部分安全专项方案“编、审、批”盖章不规范,监理单位验收签字未显示总监签名; 5.未提供对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交底资料,对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交底格式不规范; 6.监理单位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少; 7.施工现场北侧黄土覆盖防尘网材质不符合要求。 | 下达整改通知,尉氏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5 | 尉氏永美.大公馆21#楼 | 尉氏县 | 1.21#楼一层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厨房; 2.外脚手架未进行全封闭防护,未按规定设置兜底平网;14层以上无临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防护; 3.楼层未设置消防专用管道,9层悬挑层型钢未按照规范搭设,部分搭设未形成1:1.25比例,无卸荷钢丝绳,无悬挑脚手架联合验收; 4.卸料平台未按照规范搭设,无联合验收记录; 5.21#楼施工电梯司机未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 6.钢筋加工区个别设备未设置防护棚,临时用电设备未设置开关箱,二级箱漏电保护参数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使用淘汰电器开关(倒顺开关); 7.21#楼塔吊附着使用非原厂配件。 | 下达整改通知,尉氏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6 | 水岸皇城16#17#楼 | 尉氏县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16#楼12层抹灰层个别处(构造柱和剪力墙)手感强度低; 2.16#楼12层窗洞口与窗框周边缝隙过大; 3.16#楼12层构造柱有露筋、蜂窝现象。 二、安全生产方面 1.16#楼施工电梯东侧吊笼由推砂浆的工人操作(无证操作),整个施工电梯架体的楼层安全门未关闭,防护棚不规范; 2.16#楼楼内电梯井洞口防护不牢固,12层部分临边防护缺失; 3.16#楼楼内无消防水源,也无消防器材; 4.16#楼临时用电混乱,一个开关控制多台设备,且无配电箱; 5.木工电锯无防护棚,无挡板; 6.木材区、保温泡沫板区域均无灭火器材; 7.17#楼基础筏板正在浇筑砼,深基坑部分未进行支护; 8.施工单位未提供施工技术,安全资料。 三、市场行为方面 1.安全监理细则、危大工程监理细则无编制日期; 2.安全专监刘赤阳无公司任命文件; 3.无开工报告审批表; 4.见证取样记录无监理人员签字; 5.监理员靳龙飞未见资格证书; | 下达整改通知,尉氏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7 | 尉州新天地6#楼 | 尉氏县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楼梯间部分楼梯梁下净高2米(主体结构); 2.墙柱与梁板混凝土标号不一致,交接部位施工控制不到位; 3.预留钢筋未进行防锈处理; 4.楼梯踏步混凝土振捣不密实,踏步面层未做收面处理,个别部位相邻踏步高差大,楼梯施工缝夹渣; 5.楼层混凝土面层未做收面处理,成品保护不到位(踏痕明显); 6.施工现场未设立标养实验室,委托商品混凝土企业进行标养。 7.施工资料管理较为混乱,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情况。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楼层临边防护不到位,个别部位松动; 2.悬挑脚手架连墙件较少; 3.预留洞口安全防护不到位,杂物过多未清理; 4.楼层内消防水源管道管径小,现场灭火器配置较少; 5.监理单位在危大工程实施过程中无巡视记录; 6.监理单位没有塔吊实施细则、没有悬挑脚手架实施细则。 三、市场行为方面 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现场提供不齐全; 2、施工合同签订印章不规范; 3.监理单位质保体系不健全(人员不到岗履职,监理资料混乱,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情况)。 | 下达整改通知,尉氏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8 | 通许美居.红枫御景1#楼 | 通许县 | 1.1#楼一层未全封闭,安全通道形如虚设; 2.钢筋加工区开关箱未形成“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 3.外脚手架安全网应全封闭防护,兜底平网未按要求设置,连墙杆设置少; 4.主体内局部楼层临边局、个别预留洞口防护不到位;电梯井内水平防护不严密; 5.现场木料堆放较乱,消防设施配备不足; 6.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批”程序不规范,并编制依据使用淘汰规范,交底和验收记录较简单,未提供监理报审表; 7.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不在施工现场; 8.现场北侧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 | 下达整改通知,通许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9 | 通许县行政路(人民路-康力路)道路改造工程 | 通许县 | 1.招标备案资料中无立项文件、控规; 2.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限制临时建造师投标、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限制2年以上工作经历;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限制投标保函; 4.未显示支付担保; 5.质量保证金为10%,规定最高质量保证金为3%。 | 下达整改通知,通许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0 | 通许县建业花园里二期3#楼 | 通许县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三层卫生间混凝土翻边未同步浇筑; 2.三层构造柱上下未同步预留搭接钢筋; 3.三层后植筋不牢固。 二、安全生产方面 1.个别工人未佩戴安全帽; 2.部分现场材料堆放混乱; 3.安全通道标示破损; 4.楼梯间临边无防护; 5.部分土方覆盖不严、裸露; 6.未见信号司索工; 7.危大工程安全技术资料:悬挑架、卸料平台的验收无监理单位签章,未提供高支模的验收资料,无针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员未针对危大工程进行现场监督。 三、市场行为方面 1.未提供桩基施工合同,桩基工程涉嫌违法发包; 2.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没有注明开竣工日期、施工总工期、签订日期及安全文明措施费金额;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现场提供不齐全; 4.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长期不在现场;项目负责人带班记录无项目经理签字, 5. 施工单位带班记录显示的签字人员是唐文忠和胡中位。唐文忠没有任何资格证件,也未能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胡中位是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单位是河南英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总包施工单位),无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6.施工单位未能提供相关的分包合同和支付凭证; 7.总承包单位任命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 8.施工日志自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7月23日无记录人签字。 | 下达整改通知,通许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1 | 通许县民族综合体、渝创国际城21#楼 | 通许县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二层个别部位剪力墙漏浆严重; 2.个别部位现浇板厚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现场9cm,设计为10cm); 3.7-J轴剪力墙钢筋错误; 4.电渣压力焊施工质量较差; 5.施工、监理资料均未在施工现场(未提供)。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施工现场未搭设安全通道,未进行全封闭安全防护; 2.楼层临边、预留洞口、楼梯临边无安全防护; 3.三层模板支撑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4.现场施工用电未按TN-S系统安装使用,使用淘汰的漏电保护器,未按“一级一闸一箱一漏”使用; 5.施工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无任何安全资料(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联合验收); 6.施工现场使用泡沫板板房; 7.17#楼施工升降机司机无证操作,无上限位器,使用倒顺开关,无安全防护棚; 8.20#楼施工升降机司机无操作证,无上限位器。 三、市场行为方面 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不在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以项目部名义单独与个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且项目部以现金的形式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劳务费; 3.部分工程材料款由甲方直接支付。 | 下达整改通知,通许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2 | 通许永旺城7#8#楼 | 通许县 | 1.8#楼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二次悬挑层水平箱底防护不到位; 2.局部楼层临边、个别预留洞口防护不到位,电梯井内防护平网破损,需更换; 3.临时用电存在私拉乱接现象;施工电梯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漏电保护器漏电参数不匹配,7#楼部分开关箱设置插座; 4.附着式整体提升脚手架,悬挑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审批盖章不规范,监理单位未加盖执业印章; 5.技术交底和联合验收资料提供不齐全。 | 下达整改通知,通许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3 | 杞县大河国际新城1#楼 | 杞县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一层剪力墙纵向钢筋有位移现象; 2.一层剪力墙钢筋搭接区搭接长度短; 3.机械连接钢筋套丝端头有斜面、毛刺现象。 二、安全生产方面 1.木工电锯无防护棚,无挡板; 2.建筑材料堆放杂乱; 3.地下室模板支架、梁底立杆歪斜不垂直; 4.活动配电箱接线不规范; 5.部分边坡未支护,且无防雨措施,土方裸露; 6.塔吊未配备信号司索工,普通工人无证操作; 7.木材区未配备消防器材; 8.深基坑支护施工方案无“编审批”签字,未提供总包审批及报监理单位的报审表,无深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报告。 三、市场行为方面 1.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 2.未提供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工资发放单、岗位证书; 3.未提供材料设备采购(租赁)合同(台账、支付凭证)。 | 下达整改通知,杞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4 | 杞县付集镇纸坊小学宿舍楼新建项目一标段 |
| 1.招标备案资料中无立项文件; 2.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限制临时建造师投标; 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限制投标保函; 4.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限制履约保函。 | 下达整改通知,杞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5 | 杞县建业一品13#楼 | 杞县 | 一、工程质量方面 1.楼梯施工缝留置错误(一层),施工缝存在夹渣现象; 2.构造柱钢筋未贯通留置,仅上部留置,下部未预留; 3.钢筋绑扎成品保护不到位,踩踏严重,个别预留洞口部位钢筋截断,未设置加强筋; 4.保温一体化施工部位,施工较为粗糙,细部未处理; 5.施工资料未提供原材料试验报告; 6.施工资料管理较为混乱,与工程实际施工不同步; 7.监理单位未提供技术资料和管理资料。 二、安全生产方面 1.临边无安全防护、预留洞口无安全防护、楼梯无安全防护; 2.安全通道搭设不规范; 3.楼层无消防器材; 4.2层模板支撑搭设不规范无横杆和扫地杆; 5.备案安全员不在现场; 6.监理单位涉及危大工程方面资料提供不全。 三、市场行为方面 1.该项目桩基工程甲方单独发包给河南省汇城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2.甲方将工程款拨付给非总承包单位: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分公司; 3.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杨建民长期不在现场,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均为别人代签; 4.总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 5.施工单位未提供分包合同及支付凭证; 6.安全员张业根、取(送)样员焦仁河、质量员张慧敏、施工员梁联豪、李航凯等人证件过期,未提供有效证件; 7.未提供项目部管理人员任命文件,未提供项目中标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 | 下达整改通知,杞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
16 | 杞国新城.护城北岸2#4#楼 | 杞县 | 1.现场北侧深基坑施工单位未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支护,未进行专家论证; 2.建设单位未委托具有相应勘察资质的单位进行第三方监测; 3.专项施工方案未加盖公章和监理执业印章; 4.2#楼楼层临边、预留洞口局部无防护,一层未进行全封闭,安全通道形如虚设; 5.楼层超出24米,未设置消防专用管道,北侧木料堆放集中混乱,消防设施配备严重不足; 6.悬挑层水平防护不严密,卸荷钢丝绳未按规范进行设置; 7.卸料平台卸荷钢丝绳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并使用槽钢制作; 8.顶层斜屋面安全防护不到位 9.现场两台塔吊大臂目测为同一水平面,不符合安全使用距离,无塔吊信号指挥和司索工;未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 10.钢筋加工区临时用电未形成 “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和“TN-S”系统; 11.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违反扬尘治理“两个禁止”。 | 下达整改通知,杞县住建局监督整改 | 已整改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