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3号令)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有9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发生变动及放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
其中,樊保民、张建平、石庆、张国胜、李春燕、马增光、谢富意、刘雪梅、王汴生、马金宝等10户家庭自愿放弃低收入住房困难房源及保障资格,终止相应保障;王泽恒等88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现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
附件: 开封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退出实物配租备案公示表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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