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公共租赁住房工作的整体部署,2019年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保障资格退出后转入符合住房困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148户(龙亭区12户、鼓楼区32户、顺河区56户、禹王台区46户、新区2户)现申请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即获得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同时将登记结果在市住建局网上予以公示。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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