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封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第43号令)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有8户公共租赁住房家庭保障资格发生变动及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进行实物配租。
其中,孙明磊、蒋云龙、王雪曼等3户家庭自愿放弃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及保障资格,终止相应保障;李保顺等5户家庭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
特此公布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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