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1来源:省厅发文浏览量:0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通知

 

豫建科〔201913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河南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编号为HA 01-31(01)-2019),现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本定额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

 

 

2019524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