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迅速开展全市物业管理安全大排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23来源:办公室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9〕89号

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直管公房管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深刻汲取3月21日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3月22日湖南常长高速常德市汉寿县太子庙服务区附近,一辆从河南郑州开出的旅游大巴豫AZ8999突然起火事故及3月14日我市元宏锦江小区外墙起火等事故教训,切实抓好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安委会汴安全委办〔2019〕3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省委书记王国生、省长陈润儿等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三令五申,反复强调安全生产没有淡季、贵在平时、贵在坚持,任何时候大话说不得,手腕软不得、责任松不得,必须抓细抓小抓早抓严。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认真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形势,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重要指示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加压,切实制订严密措施,盯牢目标,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

      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重点是物业管理安全及房屋使用安全。尤其加大对老旧小区、危旧公房、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设施基础薄弱部位安全用电、火灾事故易发多发环节以及电动车楼道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安全的检查力度,做到安全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或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改正,尤其对存在明显隐患的部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坚决整改,切实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严格执法,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惩治力度

      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和事故规律性的认识,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带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推进。要全面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彻底排查隐患,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失职渎职而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查处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切实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确保安全生产的“高压线”真正带电运行。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责令整改,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及时消除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堵塞各种管理漏洞。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责任单位企业依法给予限制投标、评先评优以及列入不良企业的手段。 

      四、强化责任,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工作落实

      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要结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和自身实际,持续将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及电气火灾和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中,继续通过执法检查、暗访抽查、回访检查等方式,有效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和公房承租户落实电气火灾和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切实把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针对安全管理规律、特点,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辖区物业管理小区的安全检查抽查和监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排查,重点检查安全制度是否建立,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是否整改等。对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要责成立即纠正,造成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在五一节等重要时段节点进一步强化居民住宅小区火灾防控工作,建立企业自查,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值班巡查工作,特别是要对小区内存在的易燃易爆重大危险源的部位,要进行重点巡查,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督促物业企业采取24小时不间断轮换值班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真正做到把风险防控挺在事故前面,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各相关人员,打牢安全生产基础,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

      各县、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局属直管公房管理单位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工作总结,于2019年4月28日前上报市住建局。

 

                             2019年4月9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