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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15来源:佚名浏览量:0

各县散装水泥办公室:

近日,在市散办对县商砼站进行抽查时,发现个别商砼站现场管理混乱,厂区存有大面积污水污泥,混凝土运输车车体比较脏,运输过程中有抛洒等问题。现在临近春节,建设工地处于施工高峰期,各县散办要强化职责意识,加大对商砼站的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各商砼站管理规范,设备齐全,安全文明生产。为此,市散办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县散办要认真学习《开封市生产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汴政[2011]76号),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管理,并组织辖区内商砼站有关人员传达学习,抓好贯彻执行。

二、通许县散办和开封县散办要立即对两家商砼站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监督其建好污水处理系统,加强搅拌站厂区的规划和管理。

三、尉氏县散办、杞县散办、兰考县散办要以此为戒,对本辖区内商砼站进行一次检查,凡未设立污水处理系统的,要责令其购买设备限期整改,对整改不达标的要责令其停产整顿,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要撤销其备案手续。

四、各县散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混凝土运输车的管理,车容车貌保持清洁卫生,严格遵守交通管理规定,控制好车速,确保安全。

五、各县散办将自查整改情况,于2011年12月30日前书面报市散办。

 

 

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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