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五批河南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
示范县、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
汴散字〔2013〕33号
各县散装水泥办公室:
省散办决定对第五批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示范点进行考核验收,并对第四批示范县、示范点进行复验。验收时间另行通知,请做好以下有关准备工作:
1、验收依据:《河南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市)、示范点考核标准》。
2、申报条件:申报单位按照《考核标准》自查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县政府或散装水泥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3、申报时间:2014年1月15日前。
4、申报方式:书面材料1式3份,并发电子文档,信箱:kfsszsnbgs@sohu.com 。
5、材料.要求:基本情况、设施设备情况、销售情况、发展计划
等,并且有关数据详细、准确、真实。
联系电话:0371-23933448
附件:《河南省农村发展散装水泥示范县(市)、示范点考核标准》.doc
2013年12月5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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