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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全市已取得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企业及其产品名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22来源:佚名浏览量: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及《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管理办法》豫建墙〔2009〕8号等文件精神,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销售的生产企业,均应取得《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后方可在全市建筑工程中推广使用。各建设、施工单位不得使用未取得确认资格的墙体材料,否则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不予返退建设单位预缴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为规范建筑用墙材市场 秩序,切实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市住建局对已取得确认书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详见网址www.Kfjs.gov.cn。现将我市已取得《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的新型墙材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开封市已取得《河南省新型墙体材料确认书》企业及产品名单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11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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