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住建文〔2010〕217号 签发人:胡成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
工作的通知》宣传月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豫政[2007]72号)精神,(以下简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宣传月活动,并成立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意义和内容
1、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的重大意义,《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我省现阶段建筑节能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是指导建筑节能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我市要大力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主要精神,提高社会建筑节能意识,形成深厚的建筑节能社会氛围。
2、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文件精神,宣传新建建筑节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建筑用能系统节能运行管理的政策条文和技术规范,宣传普及建筑节能科学知识。
二、宣传月时间和要求
1、宣传月时间:2010年10月份为宣传月。
2、活动要求:各县、各区、各单位要设立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工作领导机构,宣传月要做到“三个一”。即开好一个宣贯会,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活动,制做宣传展板、印制宣传资料在各类新闻媒体上发表一批宣传稿件。
3、各县、各区宣传月结束后,要写出专项工作总结(附影像资料、宣传资料)于2010年11月10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
4、五县建设局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精心安排、切实做好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此项工作做为年终建筑节能工作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附件: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
通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传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建筑节能通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贺全营 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胡成海 市住建局党委成员、正县级调研员
成 员:肖镜吾 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科长
孔祥成 建筑质量监督站站长
田海民 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李东阳 勘察设计和标准定额科科长
穆 健 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
王新胜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科科长
姜 杰 住房保障科科长
关铁宪 政策法规科科长
二○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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