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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0来源:张博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住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自2012年2月20日至2012年3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在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在售楼盘。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主体资格

2、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销)售审批情况

3、商品房合同推广使用及商品房合同备案情况

4、房地产销售代理及代理机构主体资格

5、商品房预售批后公示情况

6、《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情况

二、检查方法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社会反映强烈的违规项目和单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依法严肃处理,对不能按要求及时整改的将向社会公示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此次专项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 2月20日至2月26日)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写出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阶段(2012年2月27日至3月4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检查组,在企业自查整改基础上进行现场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规范阶段(2010年3月5日至3月10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各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监督制度,努力构建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四、检查人员

第一组

组长:王铜牛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穆  健  段玉霞  王军辉  王伟静  刘恒

第二组

组长:户兴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员:苗  楷  宋丽轩  陈宥名  翟健  刘石磊

五、有关要求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对本次综合执法检查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受检准备,积极配合检查。开发项目主要负责人必须参与现场汇报。各开发企业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企业内部自查工作,针对检查内容写出自查报告,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掩盖,积极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反映到自查报告中。

现场检查阶段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检查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开发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在媒体公开曝光,并计入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

 

 

 

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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