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
迎接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检查的通知
各县建设局 散装水泥办公室:
根据河南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豫散字【2009】23号《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为加强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支管理,规范政府收入分配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散办将于2009年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对全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解缴和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
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组织学习,充分认识到这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三项要求内容和省政府121号令、《河南省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豫材综【2004】45号)文件相关规定做好自查,迎接省散装水泥专项检查。
市散办要求你们对本县今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做到应收尽收,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程序征收、使用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比例解缴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不得擅自减免、调控、截留、挤占、挪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二OO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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