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
为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进一步提高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树立我市专用车辆良好形象,营造平安和谐的交通出行环境。根据《河南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省政府121号令)和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等专用车辆备案与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豫商商贸〔2012〕62号)的要求,现就做好我市专用车辆备案管理与GPS信息平台建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专用车辆于11月8日前,到所属散装水泥办公室进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材料(查看原件,复印件存档)见附件。
二、充分认识建设专用车辆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专用车辆GPS信息平台是利用卫星定位等新型科技手段,全天候对专用车辆内部、外部的动态、静态情况进行监管的信息平台,是现代化管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使用GPS信息平台,能即时监控运行速度、路线、连续运行时间等情况,对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过信息平台告知当事人,实现大幅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能直接掌握车辆和人员的状况,及时对车辆和人员进行调度,提高专用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能对车辆运行进行长时间记录,为交通事故事后处置和偷盗水泥、预拌混凝土、砂浆和油料现象的预防起到积极作用。因此,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专用车辆信息平台的重要意义。
三、开封市专用车辆GPS信息平台将提供车辆基础数据和GPS运行数据采集的统一接口,各预拌混凝土(含县)、预拌砂浆生产企业于11月25日前,按照下列接口将相关数据上传,接入IP:61.164.53.100,接入端口:7986。 接入数据的GPS终端设备必须为通过JT/T794和JT/T808交通部门认证产品。
四、各单位对未安装GPS的专用车辆、无法纳入该信息平台的车载GPS终端进行改造或更换。
五、纳入信息平台的车辆要保持GPS信号畅通,不得关闭车载GPS监控设备。
六、对未到当地散装水泥办公室登记备案和未纳入GPS信息平台的企业,将不予办理该企业的专用车辆入市通行证。
七、各县散装水泥办公室要积极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做好专用车辆备案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加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等专用车辆备案与道路交通管理的通知》(http://www.hnszsn.com/)
二〇一二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科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