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办理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的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通许县住建局和我局对通许县睿森商砼有限公司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监督,发现所公示申报资质单位有问题的可以反映举报。举报或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我局对反映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给予保密。对于弄虚作假的企业,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局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咨询。
联系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察室、科技建材和建筑节能管理科
电 话: 0371-23982206 0371-23965564
联系地址:开封市迎宾路2号。邮政编码:475000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及等级 | 综合结论 | 意见 | 备注 |
1 | 通许县睿森商砼有限公司 | 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 | 同意 |
2019年2月14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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