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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建委对市辖五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督查通报
发布日期:2009-09-28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建委对市辖五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的督查通报

  

     按照市建委的统一部署,根据汴建文〔2009193号 开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对市辖五县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督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委于2009年8月18日-8月22日对市辖五县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5个县建设局,2个县区施工企业(其中一个二级企业,一个三级企业),2个监理单位,18个在建工程项目,查处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170余条,下达整改通知书10份,停工整改通知书9份,不良行为记录3份。并要求施工单位和建设局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反馈和申诉。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各县建设局的安全监管情况相比以往都有了较大改观: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各项监督管理制度,能够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隐患排查及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逐步改进监督手段,不段加大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及时修订完善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开展。如:开封县建设局、通许县建设局等在安排相关人员在市安监站经过短期轮训后,能够迅速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分别开展了起重机械安拆告知和使用登记管理及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制定并坚持季度检查制度,每季度进行全县建筑安全生产检查并及时进行通报。对以上两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

    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从检查的2家县区施工企业情况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比较健全,设立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制度,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为施工项目的农民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积极开展企业法定代表人讲安全课活动。

    四、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县级行政主管部门:

    1、从检查情况看,个别县建设局监管的施工项目还存在未纳入安全监管的现象,未办理安全监督备案等相关手续擅自施工,对施工现场存在的个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未采取相应措施。对存在此类工程的个别县建设局,市建委责成要求尽快查明参建各方责任主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要求尽快上报处理结果。

    2、尉氏县建设局在日常检查下达的整改通知书,部分到期但施工单位未进行相关的整改和反馈,导致部分隐患未及时消除。市建委已对该县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上报市建委。

    3、未针对本县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制度,同时对市建委汴建文(2007)215号文件关于印发《开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执行不力,造成施工项目安全投入资金严重不足,致使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难以得到有效落实。

    (三)监理单位

督查中监理单位暴露出较多问题:没有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监理规划、细则,受检工程普遍没有配备专职安全监理人员;对企业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审查不严;对重大危险源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旁站监理;未能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安全方面的监理通知书下的较少;监理人员普遍缺乏安全生产方面的专业知识,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不能有效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巡检中个别监理单位提供不出任何企业和现场的相关资料         

(四)施工项目:

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较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未根据工程结构类型编制,未按照要求履行“编制、审核、审批”手续;外防护架体搭设不规范甚至无外架防护;临时施工用电未按规范架设,未形成“TN_S”系统,未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部分项目没有安装配电箱和开关箱,部分机械设备无操作箱;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如倒顺开关等);起重机械没有制定按拆方案,未履行备案、检测、登记手续擅自投入使用现象严重;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极低;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严重缺项,未编制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新进场专业的农民工不及时进行教育和技术交底等问题大量存在。

五、检查结果:

1、对杞县“星城湾”小区的施工单位江苏丹阳市中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对开封市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施工的兰考县“玉兰假日酒店”项目经理余天启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3、对江苏金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施工的尉氏县“帝景名都18#楼”项目经理李太阳记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4、对开封县“清华园6#楼”的施工单位河南华东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5、对开封县“世纪花园临街商住楼”的施工单位开封县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6、对兰考县“玉兰假日酒店”的 监理单位开封市建威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提出通报批评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和建议:

   1、各县建设局要高度重视监管体制问题和机构建设问题,主动和相关部门反映沟通,争取早日理顺监管体制,消除监管盲区。

    2、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调整好本单位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合理配备资源优势,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对违法建设项目和拒不接受安全监管的项目加大处罚力度。

    4、加强对企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存在严重问题和隐患的企业、项目依照相关规定从重、从严、从快处理,促其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5、强化对监理单位的监管。将监理单位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意识,切实发挥监理单位的应有作用。

“双节”期间的工作部署:

今年是国庆60周年大庆,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渡过一个祥和、安宁的节日,现要求各县建设局从即日起开始,精心组织相关人员对本辖区的在建工程项目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排查,本次排查要实行主管领导责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坚决作出停工整改或相关处理决定;对重点项目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将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或遏制在萌芽状态,确保“双节”期间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为国庆60周年庆典创造一个和谐、稳定、安康的局面。

 

 

 

 

                            

                          开封市建设委员会

                         〇〇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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