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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建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联合开展“中原建设安全行”专题报道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09-28来源:王新安浏览量:0

开 封 市 住 建 局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建厅关于联合开展“中

 

原建设安全行”专题报道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中国建设报河南记者站与中华建筑报联合成立了“中原建设安全行”新闻报道组。针对当前全省建设系统特别是建筑行业中的安全生产问题,将从2010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始,先后对河南省十八个地市的住建局长、安监站站长以及代表性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专题报道。现将有关通知要求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中国建设报社中华建设报社《关于联合开展“中原建设安全行”专题报道的通知》

 

                           开封市住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1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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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开展“中原建设安全行”专题报道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精神,积极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活动,全力支持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的建筑安全大检查专项活动,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主阵地作用,经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中国建设报河南记者站与中华建筑报河南记者站决定联合成立“中原建设安全行”新闻报道组,针对当前全省建设系统特别是建筑行业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从2010年6月全国安全生产月开始,先后对河南省十八个地级市主管委局领导、各地安监站站长以及有代表性的建筑施工单位进行专题报道。

为了认真做好“中原建设安全行”专题报道活动,报道组将选派记者分赴全省各地,深入建筑施工一线,积极挖掘安全生产主题,以新闻专题的形式分别在《中国建设报》、《中华建筑报》上发表,充分展示河南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为全省城乡建设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共同铸就“安全河南”建设丰碑。活动结束后,将对全省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为确保这项活动的顺利实施,“中原建设安全行”报道组将选派记者前往贵市进行采访,请贵单位指派专人负责与报道组联系,共同做好河南省建设系统的安全生产报道工作。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01号   邮  箱:zyjsbjb@163.com

电  话:0371—60106395    传  真:0371—60106385

中国建设报河南记者站   中华建筑报河南记者站

                                          2010年7月28日

附件: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对本次采访活动十分重视,刘洪涛厅长专门为“中原建设安全行”题词;张德成副厅长亲自出席“中原建设安全行”活动启动仪式,并宣布活动正式开始,勉励记者要深入基层采访,写出反映河南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好稿件,好经验,对全省安全生产做得好的单位省厅将予以表彰并向全省推广经验。

1、“中原建设安全行”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至8月10日,集中采访18个地市住建局或建委、安监站,每个地市推荐1—3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每地采访时间1—3天。

第二阶段:8月10日至10月30日,集中采访各县(市区)级建设局(委),每个县推荐1—2个安全生产先进单位。采访时间1—2天。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30日为总结表彰阶段,届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领导和报社领导对本次活动报道的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以及采访活动中的优秀记者给予表彰。

2、各地级市、县建委(局)要抽出专人负责对“专题报道祖”的引领和接待工作,记者所到的建筑工地必须有专人引领。

3、各市、县建委(局)领导对专题报道组采写的稿件要进行审核,确保新闻稿件的真实性。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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