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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夏季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0-10-22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汴住建文【2010】216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夏季安全检查

 

情况的通报

 

各县住建局(委),各施工、建立企业及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防范和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开封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巡检办法》和《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夏季拉网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建筑施工夏季安全生产开展拉网检查的补充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巡检组于8月17日--30对我市区和市辖五县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督导,现将此次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基本情况

此次共检查在建单位工程26项,其中:1、市区11项;2、县区共检查施工企业5家,在建项目15个。下发整改通知书11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0份,不良行为告知书12份。

通过检查发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较为平稳,安全管理水平较以往有较大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工程参建各方安全责任意识逐步提高,重视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正在形成。大多数工程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安全保证体系逐步健全,从业人员素质逐步提高,自检自控能力进一步加强。能够积极开展日常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监理单位按规定制订安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制定旁站方案,并认真对施工现场各类专项方案进行审批。

二、存在的问题

1、各县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较为缓慢,远远没有达到省、市工作目标要求;重大危险源建档登记工作尚未开展;对违规违法项目执法力度不够等。

2、部分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较差;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现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证不符,人员不足,专业不全,业务水平不够,自检自控不到位,隐患整改落实不力,对项目部缺乏必要的制约措施,不能有效履行安全职责;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缺岗较为严重等。如开封县袁楼建筑公司施工的鑫福花园8#楼。

3、部分监理单位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项目总监在岗率低,安全监管人员配备不足,对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掌握不够全面,下达的安全监理通知书和记录的监理安全日志无针对性,安全审查工作不规范,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旁站记录不全,不真实,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现场不能及时制止或上报主管部门。

三、处理意见

1、对存在问题较为突出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予以不良行为记录并公示,名单如下:

尉氏县--三星花园5#楼

施工单位:尉氏县三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白国灿

监理单位:郑州泛安监理公司          

项目总监: 牛新昌

开封县--河南晋开集团百万吨总氨生活服务区项目

项目经理:郑新铭

2、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问题存在较为集中的施工项目予以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尉氏县--三星花园5#楼

施工单位:尉氏县三星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维也纳森林项目

施工单位:开封盛和建筑公司

监理单位:河南建工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封市天宏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ƒ兰考县--中山·商业大街项目

施工单位:江西省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罗霭然

监理单位:惠州市宏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张继良

    ④开封县--河南晋开集团百万吨总氨生活服务区项目

施工单位:河南省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检查隐患的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各方对检查出的问题,要逐一落实整改,逐项复查验收,并举一反三,针对共性和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集中进行治理,确保检查效果,整改情况及立案查处情况按照要求上报市住建局。

2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规范重大危险源公示、监督、检查等监管制度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将隐患排查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基础性工作,要认真、要仔细,坚决抓、反复查、查反复,并按“三定原则”确保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凡属重大危险源范畴的,特别是塔吊、悬挑脚手架等,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规范地履行安全职责,要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信息登记、公示,建立安全台帐、检查、施工前安全技术交底等相关制度,并建档归案形成完整闭合资料,包括从业人员对重大危险源了解、认识、避险教育工作。各单位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要严格执行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程序。

3督促落实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核心责任主体,要有效遏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就进行施工的行为、遏制新进场工人未经培训即上岗作业的行为、遏制单位和人员无资质无证上岗或证照不符的行为、遏制因抢工期、赶进度无视安全生产的行为。我局将采取分阶段、分措施进行专项治理,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争取安全管理有亮点、有突破。

4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通过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积极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标准化工作。

 

 

 

 

年九月十六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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