汴住建文【2011】393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施工、监理单位:
第四季度历来是建筑施工事故的高发期,气温逐渐降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处于繁忙时期,一些企业为了赶任务、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且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导致安全生产监管难度进一步加大。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1〕9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豫安委明〔201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1〕17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建〔2011〕87号)和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汴安生委〔2011〕25号)等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十二月五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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