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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老楼危楼安全排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15-06-26来源:佚名浏览量:0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及房产管理部门: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迅速开展全国老楼危楼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要求,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防止房屋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排查的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城市及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严重以及违法违章建筑,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排查内容

1、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状况。重点排查公共建筑或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的房屋质量安全状况,一般民用房屋改为公共建筑的,以及入住时间长,年久失修的房屋。

2、城市老楼危楼管理状况。重点检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增加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城市老楼危楼管理维护状况,重点检查管理档案是否完整,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实,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等情况。

二、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9月底,各县(区)及各相关单位组织城市老楼危楼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建立排查台帐,并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对策措施。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单位排查台帐于每月底前报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电子邮箱:kfjiandingzhan@126.com

(二)抽查阶段。从10月上旬开始,市组织专业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重点检查,督导相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三)总结阶段。检查结束后,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针对实际情况完善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档案,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危旧房的安全管理水平。

三、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老楼危楼安全排查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关组织,并确定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排查事宜的联系工作,名单报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各相关单位要抓紧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扎实做好排查和治理工作,要在去年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对本地区的老楼危楼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排查。

(二)要进一步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老楼危楼排查工作作为“一学二争三优”活动的具体载体,强化检查排查,加强日常管理,完善房屋安全管理档案,在老旧危房管理中做到底数清、问题准、措施实,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要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向县(区)分管领导做专题汇报,在排查中要坚决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要细化问题细化措施细化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整改到位,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要采取果断措施,严防发生重大事故。对排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无对策措施且造成严重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坚决予以追责。

 

联系地点:开封市房屋安全鉴定站

联 系 人:马占义

联系电话:23991050

电子邮箱:kfjiandingzhan126.com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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