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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屋安全排查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5-12-07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汴住建文〔2015〕336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房屋安全排查检查督导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督促全市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局工作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检查督导组从11月4日开始,利用11天时间对全市范围内房屋安全排查工作进行了检查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检查督导按照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技术指导的程序方法,重点检查督导三项内容:1、上级文件精神落实情况;2、房屋安全排查台帐及有关资料;3、对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抽查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先后共检查督导11个县区(单位),抽查房屋24幢,对抽查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问题和注意事项现场向受检县区(单位)进行了指出。

二、好的方面

通过检查督导,总体感到各县区(单位)对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比较重视,能够按照住建部6月17日全国房屋安全排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及时成立房屋安全排查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会议,及时将会议精神和排查任务传达、分解到基层单位,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排查工作落到实处。尉氏县住建局指定一名局领导负责房屋安全排查检查督导;通许县排查人员对发现的危旧房屋住户积极采取劝离措施;祥符区政府专门印发房屋安全排查通知;开封新区和市房产管理经营公司主动邀请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人员上门培训基层房屋安全排查人员;鼓楼区房屋安全排查资料整理认真齐全;禹王台区注重把房屋安全排查与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安排保障房相结合,以促进问题的解决;顺河区、鼓楼区积极发动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开展房屋安全排查;市工商用房管理处对排查发现的危旧房屋及时进行了维修。

三、存在问题

(一)个别县区不够重视。房屋安全排查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个别县区负责牵头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识不到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工作安排不够科学,任务和责任区分不够明确,人员相互推诿扯皮,排查数据不准确,资料收集不全面,上报不及时,工作落实比较滞后。

(二)排查工作不够彻底。房屋产权不仅涉及城市和乡村,更涉及到各个部门。只有城乡结合,部门联动,才能确保排查全面彻底,不留死角。通过检查,各县区(单位)虽然都指定了牵头单位,但没有把相关单位和部门调动起来形成联运机制。对于乡镇、农村,有的县区仅限于发个通知,没有进行检查督促,没有引起乡镇重视,一些乡镇排查数据报不到县区,排查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另外,根据上级要求,此次排查老旧楼房的阳台安全也应作为排查的一个重点,一些县区没有做到重点突出。

(三)解危措施不够到位。通过检查,各县区(单位)均发现一些老危房屋,有的甚至比较危险。对于有人居住的老旧危险房屋,各县区(单位)虽然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是目前还没有拿出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四、要求

(一)牢固树立房屋安全意识。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国内其它省市发生的楼房(房屋)坍塌事故教训,牢固树立房屋安全意识,增强房屋安全排查责任。要精心筹划,舍得投入,把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和全市开展的“一学两争三优”活动结合起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加大房屋安全排力度。为及时发现和排除房屋安全隐患,房屋安全排查必须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持续下去。各县区(单位)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工作力度,明确责任分工,安排专人负责,认真组织学习住建部《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建质质函201570号),对照“要点”认真做好老旧危险房屋排查筛选工作,确保房屋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排除。

(三)坚决杜绝房屋安全事故发生。对于已经排查发现的老旧危险房屋,各县区(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千方百计消除隐患,排除险情,确保不发生房屋坍塌意外事故。特别是现在住人的危险房屋,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险,确保人员安全。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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