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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封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11来源:佚名浏览量:0

关于印发《开封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5〕340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开封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要求,为全面做好我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建筑施工等城市扬尘治理工作,经研究,我局制定了《开封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封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开封市建设工程

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建筑施工等城市扬尘治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2015 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5〕20 号)和《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汴气联办〔2015〕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为指导,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大力推进绿色安全文明施工为手段,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有效控制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减少道路扬尘污染,为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自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期间 ,以建筑工程扬尘治理为重点,实施“冬防”特别管制措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力争《2015年度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绿色文明施工水平明显提高,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体系基本建立,主管部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建筑施工扬尘防控能力得到加强,施工现场各项扬尘防治措施有效落实,施工扬尘在大气污染中的比重明显降低。

三、治理标准

(一)建筑施工扬尘:施工现场按标准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并在围挡墙上设置扬尘治理公示栏,公示施工扬尘控制措施、项目经理、具体责任人姓名及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施工企业、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施工现场道路、作业区、生活区地面硬化,现场出口设置定型化自动冲洗设施,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施工中产生的物料堆、建筑垃圾采取遮盖、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高空作业施工渣土集中袋装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倾倒或者抛洒各类散装物料和建筑垃圾;城市建成区施工现场无搅拌混凝土和配制砂浆现象,现场应使用散装水泥并按要求存放;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施工工地主要扬尘产生点和工地车辆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保存全过程监控影像资料;闲置6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对其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者铺装,采取围挡降尘措施;“冬防”期间,风速达到4级及以上时,城市建成区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的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现场搅拌、混凝土剔凿、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及拆迁施工,一律停止作业;防尘措施不到位的建筑工地、拆迁工地,一律停止作业;遇到重污染天气时应全部或局部停止施工作业。

(二)房屋拆迁工地扬尘:拆迁现场应设置全封闭围挡墙,在出入口设置拆除警示标志和扬尘治理公示栏,公示拆迁扬尘控制措施、项目经理、具体责任人姓名及扬尘投诉举报电话,举报电话应包括拆迁作业单位、建设单位和行业监管部门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拆除、爆破过程中须向被拆除的部位洒水、喷雾降尘,粉尘较大时应边拆除边洒水,高空拆除作业时不得抛撒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暂时无法清运的应采取遮盖措施;现场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对轮胎及车身实施有效清洗,不得带泥上路;遇到雾霾、大风、沙尘暴的极端天气时应停止拆迁作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强化各项防尘措施。

(三)土石方及垃圾清运:运送渣土、建筑垃圾及粉状物料的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达到密闭运输车辆改装要求,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出入工地现场冲洗干净,不带泥水上路。

四、 保障及应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开封市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开展治理工作。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确保任务明确,责任到位。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在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及时发布预警,并切实做好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整治工作进度落后于时间要求的项目坚决予以停工处理。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我市开展建设工程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定期公布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度及成效,提高公众知晓度和参与度,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正反面典型宣传力度,对大气环境违纪违法问题进行连续性、大力度曝光警示。大力普及环保知识,提高群众环境意识的良好整治氛围,确保今冬明春我市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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