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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开封市市长质量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1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关于申报2015-2016年度开封市市长质量奖的通

 

各建筑业企业:

2015-2016年度开封市市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建筑业企业对照本通知内容进行申报。

一、申报范围和日期

开封市市长质量奖评审范围: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行业中优势骨干企业或组织,凡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16年10月21日。

二、申报条件

1.依法在开封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五年以上(非法人组织申报时,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组织证明文件)。

2.质量领先。坚持以质取胜,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积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并按照卓越绩效模式管理运行一年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要全面推行ISO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PEM(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模式。

3.技术创新。技术标准水平和创新能力在省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对所在地区或全行业经济发展能起到带动作用。

4.品牌优秀。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标杆示范带动作用强,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品牌优势突出,荣获中国名牌、河南名牌、驰名(著名)商标、服务名牌、卓越绩效示范单位、质量诚信A等工业企业等荣誉称号的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

5.效益突出。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质量水平、经营收入、利税总额或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上年度位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应提供税务、统计等部门证明材料),最近三年未发生亏损,未发生质量、安全、环保等责任事故(应提供质量、安监、环保等部门有效证明材料);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应提供准确数据及市级(含)以上证明性材料)。

6.县属申报单位应获得过县长质量奖(市属以上企业除外,但应提供上级隶属单位推荐证明),申报单位应经所在县(区)政府推荐。

联系电话:0371-23991294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0月11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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