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深入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6〕360号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正值冬季,岁末年初,春节临近,当前安全形势严峻,为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系统安全生产稳定,根据建设部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侯红市长 “三个坚决不允许”的指示:即坚决不允许出现麻痹思想,坚决不允许安全生产大检查走过场,坚决不允许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开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汴安生委办〔2016〕72)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和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在建的建设工程,包括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产业聚集区等在建工程。
二、排查内容
(一)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国务院、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住建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局属各相关单位和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二)施工现场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资质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情况。
(三)施工单位“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加强农民工夜校安全教育培训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脚手架、深基坑防护和电梯井维护、高大模板支撑、塔吊、施工升降机、施工机具、职工生活设施、文明施工等检查验收情况。
(五)监理单位总监在岗情况;监理单位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情况:包括对施工单位(总承包、专业分包)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情况;对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临时用电、脚手架等安全设施验收手续的核查情况;对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程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以及有关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六)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值班制度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七)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备和维护情况。
三、排查方式
本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共分五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8日至2016年12月3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12月3日-2016年12月18日)
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及所属各县的在建工程对照此次的检查内容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所发现的违规问题和事故隐患以及整改纠正情况于2016年12月18日前上报市住建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三)综合督导检查阶段(2016年12月18日-2017年2月10日)
综合督导检查将依据各参建单位所上报的自查报告,局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现场听取汇报,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对实体工程进行抽查。重点对各在建建筑工程深基坑、高大模板和高空坠落等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和施工环节进行检查。
(四)整改验收阶段(2017年2月10日-2017年2月20日)
对于局属各相关单位、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所查出的违规问题、事故隐患逐一对照整改,检查组将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和在检查中发现的施工现场安全工作较差的单位,将依规依法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7年2月20日-2017年2月26日)
各有关单位针对自身实际和前三阶段发现的问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安全保障机制、重大危险源控制、重大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不足进行整改、补充、完善,并对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于2017年2月27日前报市住建局建筑工程科(kfzjjgck@163.com)。
四、加强组织,提高意识
(一)为强化组织领导,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检查工作,加强检查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各自排查方案,开展“拉网式”的排面检查,不得遗漏。局属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项目总监及有关人员必须参与检查,并协助检查组做好检查工作。
(三)局属各相关单位要把此次排查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由一把手亲自负责,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四)对企业超生产能力、超工作强度、超定员生产的;对于有安全事故隐患隐瞒不报的;对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的;对未履行或者部分未履行安全监督备案手续、工程项目各项基本建设手续的;对违反工程建设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的;坚决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以及“四不放过”的原则从快、从严、从重查处。
(五)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宜参照本通知做好辖区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望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着安全生产无小事的原则,切实的履行自己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迅速组织开展此次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的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为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为迎接即将到来的元旦、春节,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2016年11月28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