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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2月5日至10日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06来源:佚名浏览量:0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12月5日至10日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气攻坚办〔2016102),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12月5日

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豫气攻坚办〔2016102

 

 


关于做好12月5日至10日

扬尘管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分析研判:125日至10日,天气系统变化较快,没有明显降水过程,地面和中层空气湿度相对较低,有利扩散条件持续时间较短。但仍存在4次较为短暂的污染扩散过程,分别在5日、6日、8日和9日白天,风力较大,空气干燥,对PM2.5的降低较为有利,但扬尘的增加会造成PM10的显著上升。因此,全省应利用有利气象条件,在加大企业气态污染物排放管控的同时,严格控制企业无组织颗粒物、城市道路、街道和施工工地的扬尘,最大程度降低因本地扬尘引起的PM105日、6日、8日和9日白天干燥,风力大于3/秒,其中5日和9日风力达45级,PM10上升风险较大,中午至18时之间加强湿清除作业。5日和8日凌晨至上午,全省大部分地区地面相对湿度较高,有利于PM2.5的上升,应避免湿清扫作业,以机械式吸尘作业方式为宜。7日至8日上午,静稳条件显著,本地污染积累增加,应加强各类污染管控。

经省大气攻坚办研究决定,各地要紧密结合以上分析研判结果,在继续保持当前管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扬尘管控工作,充分利用这一时间有利扩散条件,拉低全省PM10目标均值。并重点做好以下扬尘控制工作:

工地扬尘控制方面。督促辖区内施工单位全部停止土石方作业,并做好清理工作。一是要求施工单位对自己所属施工范围内所有硬化道路、防溢座、高架、机械设备上的积尘进行全面冲洗;其次对围挡进行修补、清洗,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二是要求所有施工单位对自身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进行收集、清理、整治,严格做好苫盖及定时喷淋抑尘工作。三是要求所有出入工地的车辆严格执行冲洗措施,确保车辆不带泥尘上路;对停放在工地内部的车辆也应进行全面清洗。四是要求施工单位安排保洁工作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工地门口进行及时的清洗保洁。

露天扬尘控制方面。对辖区所有裸露土方、地表、砂石、水泥、石灰等散体物料堆场,必须使用密闭式防尘网苫盖,交缝处双层苫盖,配备自动喷淋装置、洒水等设施,每日进行定时洒水,不得出现抛、洒、起风扬尘等现象。

城市道路扬尘控制方面。一是对敏感点周围树木树叶落尘进行清扫。针对落叶多,道路清扫保洁难度系数大的情况,组织各相关部门按照所辖范围各路段落叶量大小的情况,合理配置清扫、收集、运输落叶的工具和车辆,及时清理、清运落叶和垃圾。二是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明确制定定路线、定时段、定人员的监督、清扫、检查、保持等工作机制,坚决禁止焚烧树叶行为。三是组织力量对城市主干道、次干道、城乡结合部路面、高速公路、省市县乡级公路、涵洞、隧道、高架桥和立交桥路面的积尘进行清洗。实行城市主、次干道和城乡结合部路面积尘以克论净。对未硬化道路扬尘、未恢复或破损路面抓紧硬化修复,对不能及时硬化修复的路面,要进行加盖草垫并洒水抑尘。四是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

(请各地环保部门及时将此件转送本级政府。)

 

 

 

 

201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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