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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05来源:佚名浏览量:0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5月 20 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 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电视电话 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42 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3号)

要求,现就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加强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 (以下简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严厉打击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坚决遏制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情况,确保月底前取得明显效果。

 二、工作重点

(一)对在建的施工工地逐一进行达标排查。达到 “六个 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由施工现场“三员”共同核查并出具 书面意见、经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后(见附件),方可 继续施工。达不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施工工地一律停工,责令建设、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并依法进行处罚、媒体曝光;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停工 30 天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禁止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二)严查施工工地对渣土运输车辆的使用情况。达到 “三项 准入”制度、“三不出场”规定、坚持“四统一”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具体内容详见豫公明发〔201 〕344 号文),方可从事渣土运输。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纳入公司化管理的渣土运输企业和车辆,主管部门发现一次使用无牌无证车辆运输渣土的施工工地,在处罚的同时责令停工5天整顿;发现两次,在处罚的同时责令停工 30 天整顿;发现第三次,对施工工地参建方列入“黑名单”、禁止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三)突出夜间监管和夜查行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严控施工单位在晚上 10 点至次晨6点之间进行施工,因特殊工序或特殊原因确需施工的,应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并明确监督人员,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方可允许施工。每周至少组织两次 12 点以后至次日6时前的工地夜间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工地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情况、现场“三员”履职尽责情况、渣土车违法运输情况等。凡是在夜查期间发现违反“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各类工地一律 停工,责令建设、施工、监理等参与各方逐项明确责任、落实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并依法进行处罚、媒体曝光;逾期整改不达标的,责令停工 30 天整顿,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 禁止参与建设市场招投标,清出当地建筑市场。

    三、时间安排

    2017 年 5月 27 日至6月30 日。

四、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企业自查(2017 年 5月 27 日至 6月 10 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建设单位对本项目自查负总责,及时足额支付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的扬尘防治负直接责任,要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配备专职人员,全面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对自查、各项检查中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负监理责任,要监督施工单位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和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使用,对发现的扬尘污染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报告。

第二阶段:巡查检查(2017 年6月 11 日至25日)

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采取定点检查与动态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施工工地逐一进行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违法夜间施工、以及不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治规定的企业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阶段:活动总结(2017 年 6月 26 日至 30 日)

各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分管行业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于6月 28 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至市住建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强化组织领导,市住建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相关单位(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回头看”活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住建局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负责指导和督促全市“回头看”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各县“回头看”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由所在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专职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抓好“回头看”活动专项整治行动行动的部署、实施、督促等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抓好推进落实。

各县住建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于5月30 日前制定本地区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回 头看”活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加强台账和清单式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2017年6月21 日至 25 日期间,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组织督导组对各地 “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集中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规定目标任务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约谈、提出应予问责建议等。

现将豫环攻坚办〔2017〕153号文一并转发。请各相关单位对照执行,高度重视,认真迅速的开展工作。

 

2017年5月30日

 

 

附件:

1、《关于在全省开展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回头看”活动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53号)

2、施工工地达标复工验收单

 

 

 

 

 

 

 

 

 

 

 

 

 

 

 

 

 

 

附件:

施工工地达标复工验收单

项目名称

 

例如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名称及负责人

 

施工单位名称及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名称及总监

 

监督员验收意见

 

网格员验收意见

 

管理员验收意见

 

主管部门验收意见

 

关于扬尘污染防治“回头看”的通知.pdf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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