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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开封市建筑行业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9-02-25来源:佚名浏览量:0

认真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根据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平安中国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重心,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保障,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抓手,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主动适应城乡建设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和新变化,积极探索安全管理新模式。以现代工程管理、标准化建设、行政执法为手段,着力构建质量安全提升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管理水平,为建设美丽、幸福和平安开封提供有力保障。

 二、 创建目标

 通过持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推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地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安全教育制度化、文明施工常态化,严格落实安全责任与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积极改善职工作业和生活环境。严格推行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保障安全的作业条件。建立防止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推进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严格文明施工,确保不扰民、不伤民。

 三、 创建范围

 全市房屋建筑工程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平安工地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开封市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平安工地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培一   党组成员

朱颜文   副调研员

 

成员:   田海民   总工程师

韩 刚    建筑工程和建筑市场管理科科长

白俊杰   房地产开发和市场管理科科长

王俊杰   开封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  庆   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工程科,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等工作。(联系人:白玮光,电话:23932118,电邮:kfzjjgck@163.com

 五、创建内容

 施工项目是平安创建活动的主场地,主要创建内容包括:

(一)创建组织机构。将创建工作纳入建筑项目总体工作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配备创建人员,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做到“平安工地”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三)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四)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教育培训作为企业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教育督促员工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经过严格培训、考核后上岗。

(五)安全投入。确保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到位,严格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按标准配套安全设施,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六)事故预防和管理。各项安全生产台帐齐全,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的要求,起重设备、脚手架及高大模板支撑、深基坑等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建立健全事故管理制度,及时报告事故,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七)应急管理。针对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订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依法进行预案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物资,满足应急救援需要。

 (八)劳资纠纷处理。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完善工资支付方法,保障职工依法享有劳动权利,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落实源头治理措施,着力解决影响企业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平安工地”是我市“平安细胞”创建的重点子项目之一,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建筑施工企业要把“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抓好落实。

(二)强化考核,严格奖惩。为确保“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全覆盖,要将创建工作与建设项目各相关责任单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结合起来,将“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要将“平安工地”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相结合,创建工作开展不力的项目不得通过标准化评定;要将“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纳入安全文明示范项目评审,评审通过的安全文明示范项目同时作为“平安工地”创建示范项目,对其建筑施工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在诚信系统中予以加分。

(三)加强督导,及时沟通。领导小组将加强对“平安工地”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采取日常指导与明察暗访相结合、例行检查与专项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创建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创建工作责任单位(个人)进行考核。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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