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企业: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建建〔2019〕18号)(附件1)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建办建函〔2019〕30号)(附件2)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建筑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阅《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附件3),认真填写并及时报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配合建设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交通运输、水利部门监管的建筑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应对口报送相应的监管部门。
二、各建筑企业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报送至住建局427办公室,其中自查自纠情况及《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均为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陈冲
电话:0371-23932118
附件:1、《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豫建建〔2019〕18号)
2、《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建办建函〔2019〕30号)
3、《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告知书》
4、《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
2019年3月1日
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告知�- 副本.docx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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