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汴住建文〔2018〕413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
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祥符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建〔2018〕66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内容和要求,为确保迁建居民住上质量合格的“放心房”,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1.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省住建厅要求,对“质量安全月”专项督查和后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制定整改台帐,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
2.祥符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进一步充实工程一线监督人员力量,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明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项目参建单位职责,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
3.祥符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做好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在组织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将有关信息上报市住建局。
4.市质监站要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质量管理业务指导,定期与祥符区住建局和质监站对接,主动服务。要安排业务骨干人员参与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竣工验收,对竣工验收程序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工程实体质量和使用功能存在明显缺陷的,要责令改正,整改合格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附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0月30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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