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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集英街污水管道工程(宋城路-金祥路)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17-12-26来源:佚名浏览量:0

开封市集英街污水管道工程(宋城路-金祥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封市集英街污水管道工程(宋城路-金祥路)已由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开封市宋城路-晋安路,晋安路-金祥路。

2.2项目编号:HNYA-2017-1124

2.3建设规模:南起宋城路,北至金祥路,全长2511米。

2.4投资额:项目计划投资额约1107万元,污水管道工程(宋城路-晋安路)约456万元,污水管道工程(晋安路-金祥路)约630万元,监理工程约21万元。                         

2.5计划工期:

施工工期:180日历天;

监理工期:随本项目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施工一标段:开封市集英街污水管道工程(宋城路-晋安路)

施工二标段:开封市集英街污水管道工程(晋安路-金祥路)

监理标段:开封市集英街污水管道工程(宋城路-金祥路)工程

2.8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监理标段:本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授权委托人与本公司签有劳务合同,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书,且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具有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需社保机构加盖公章并提供可查询的方式),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如有不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3.2监理标段: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财务要求:投标人2014年以来的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状况,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每个申请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换。

3.6本项目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8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被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8年1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开封市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不查看原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④无行贿查询所需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需先在网上注册会员并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窗口提交报名资料事宜。如未进行网上报名,将拒绝投标人窗口报名事宜。

4.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5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要求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弃标处理。

5.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开封市鼓楼区金明东街39号

联系人:袁先生

 话:0371-238578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金明西街金明花园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23385799    15890313737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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