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2010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的通知
开封市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接省定额站通知,2010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工作即将开始,为配合省站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延续注册的范围 1、2002、2004、2006年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注册证书编号分别为建[造]0241………,建[造]0441………,建[造]0641………; 2、凡2006年底以前,注册有效期已满未申请延续注册的个别注册造价工程师。 二、请需要延续注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及早做好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于2 010年10月25日一10月29日期间,按省站通知要求将相关资料、证件送达市定额站,以便及时集中办理。未按时送达资料和证件的造价工程师,市站将不再受理。 三、相关内容详见省站文件“豫建标定[2010]30号《关于办理2010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 豫建标定[2010]30号《关于办理2010年度注册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rar 开封市工程建设定额管理站 2010.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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