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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取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06来源:朱贺浏览量:0

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从而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我局举办开封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取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8月22日

至2013年8月24日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岗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包括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对已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结合开封市实际,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设施设备管理以及对物业管理与服务的理解等内容的教育。

四、要求

我局将在年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考核和暂定资质转正升级时,对从业人员中取得岗位证书人数和接受再教育情况严格审查把关,对不具备规定要求的不予资质检查审验或转正升级。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和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

培训班报名地点: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5963615

附件:1.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和“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城培教字〔201310号)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培训课程安排》.doc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5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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