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促进从业人员掌握相应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以满足行业快速发展和广大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从而提升我市物业管理整体服务水平。根据工作安排,我局将举办开封市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取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3年8月22日
至2013年8月24日
二、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岗未取得《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继续教育对象为2011年12月31日前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包括企业经理、部门经理和管理员)。对已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结合开封市实际,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设施设备管理以及对物业管理与服务的理解等内容的教育。
四、要求
我局将在年度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考核和暂定资质转正升级时,对从业人员中取得岗位证书人数和接受再教育情况严格审查把关,对不具备规定要求的不予资质检查审验或转正升级。请各物业服务企业依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和落实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
培训班报名地点:开封市物业管理中心物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5963615
附件:1.《关于举办“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和“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城培教字〔2013〕10号)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8月5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