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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城市 清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22来源:物业科浏览量:0

汴住建文〔2017〕220号                 签发人:路子房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城市

清洁大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住建局,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中共开封市委办公室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的紧急通知》,现决定在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并制定印发《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方案》,请各县、区住建局和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认真落实行动方案,并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迅速在本系统、本行业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

 

 

 

 

    

                    2017年6月15日

 

   

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方案

 

        近期,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迅速组织开展城市清洁大行动,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要求,充分发挥管理小区的专业优势,进一步加强小区整治和管理,切实为广大业主提供优美宜居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从2017年6月16日起,每周五下午3:00-6:00,集中组织开展小区清洁大行动,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

         二、参加范围

    各县、区住建局,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小区商铺,小区内的社区、业主委员会、幼儿园以及全体业主等。

        三、清洁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小区巩卫创文检查内容,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清洁保洁:

(一)对小区内道路进行保洁,并根据季节、天气等因素,按照“夏天无积水、冬天不结冰、常年干净不起尘”的原则,实行全天候保洁,做到路面见本色,无垃圾、无积尘、无灰带、无油渍、无痰迹;

(二)全方位清洁小区广场、健身器材、广告宣传栏、无障碍护栏、楼号指示牌、路灯、雕塑、喷泉等,对下水管口、窨井盖、雨水篦、雨水沟槽等部位进行重点清洁;

(三)全面清理小区园林绿地内的杂草、垃圾,对干枯的绿化进行补栽补种,裸露黄土绿化、硬化;

(四)对小区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楼顶“以克论净”值不得超过5克/平方米;

(五)动员全体业主、小区公众及小区内有关单位全面彻底清洗、清洁门窗、阳台、庭院,商铺后门(墙、窗)积尘、油腻、垃圾,空调外机及护栏等,做到干净整洁;

(六)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清洗各类垃圾箱(桶)、果皮箱,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覆盖,定期清运,防止扬尘污染;

(七)清洗小区楼道“牛皮癣”小广告,清除消防通道、楼道、走廊内的各类杂物;整理小区内各类无主认领,长期停放,占压公共部位的自行车、电动车,规范小区车辆管理,防止车辆乱停乱放。

(八)安排保洁人员排查小区内的各类积水容器,做到翻盆倒罐,清除小型积水;对景观喷泉、河沟、水池等经常换水,保持水质清洁,池底干净,并放养鱼类,防止蚊虫孳生。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宣传。市住建局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并下发到各县、区住建部门和市区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通过网上发布、微信推送、电话通知等多种形式向县区住建部门和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动员部署,确保活动家喻户晓。县区住建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作进一步宣传动员,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管的小区广泛进行宣传发动,争取最广泛的群众参与,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高度重视。城市清洁大行动是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是改善城市市容市貌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确保我市巩卫创文成功的有效推手。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思想上高重视,行动上高度自觉,切实把城市清洁大行动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从6月16日起,坚持每周开展、长期开展,精心组织。各县、区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要结合本辖区和本企业实际,制定具体活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迅速行动。目前,正值全市巩卫创文工作攻坚阶段,特别是在我市居住小区基础建设相对薄弱、巩卫创文形势比较严峻的情况下,各县区和各物业服务企业一定要把城市清洁大行动当作提升我市巩卫创文准备工作质量的重要契机,迅速行动,立即开展对物业小区进行清洁保洁,努力为高标准做好巩卫创文准备工作赢得时间。

 (四)确保效果。城市清洁大行动对改善小区环境,提高小区品味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一定要认真对照清洁内容,立足高标准,全覆盖,不打折扣,不留死角,认真组织,防止出现流于形式。市县两级住建部门根据职责区分,认真履行督导指导责任,定期开展检查评比活动,适时组织讲评通报,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效果。

    (五)奖惩并举。切实落实奖惩制度,不能只罚不奖,也不能只奖不罚。对落实活动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创新工作,主动作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积极,认识不到位,活动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落实问责措施,并逐级上报,严肃处理。对于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物业企业,市住建局还将对其进行全市批评通报,并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企业信用等级档案和今后物业招投标的评标依据,同时与企业黑名单管理挂勾。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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