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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0-30来源:于东刚浏览量:0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0年河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建〔2010〕119号)要求,省将对各省辖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为迎接好省厅对我市农村危房改造的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关心农村弱势群体安全居住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2010年省十件、市十五件民生工程之一。各县一定要高度重视,确保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农村困难群众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怀。

二、要加快进度。我市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自今年8月份正式启动以来,兰考、杞县和通许三县能够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行动迅速,精心组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截止2010年11月30日,各县农户电子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已经完成,全市已开工建设6500户,占年度计划的100%;已竣工6108户,占年度计划的93.97%(其中兰考县4500户,占该县总数的100%;杞县1183户,占该县总数的78.87%;通许县425户,占该县总数的85%)。按照时间节点,现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因此,各县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采取非常措施,强力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三、要确保质量安全。各县要坚持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监督制度,确保危房改造质量和施工安全。特别是各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施工工地进行质量安全巡查、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提高其从业水平和安全意识,确保我市的农村危房改造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要组织好验收。省厅组织验收前,各县住建部门要根据本县实际,一边推进工作进度,一边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验收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12月上旬对全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抽查验收。

 

 

                  年十一月三十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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