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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和审图单位在设计和审查中应注意的建材节能问题
发布日期:2013-04-24来源:佚名浏览量:0

建筑设计和审图单位在设计和审查中应注意的建材节能问题

 

一、建筑节能

12011年6月开封市住建局印发《关于加强在民用建筑中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通知》要求“凡新建建筑面积(规划面积)超过五万平方米(含五万平方米)的居住小区和新建、改建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至少选择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医院、学校、饭店、酒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热水消耗大户应采用太阳能集中热水系统,按以上规定,凡2009年1月1日起,设计中未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工程,应进行补充设计,否则,审图机构不得通过施工图审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予核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2、2011年8月30日市政府发布《开封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四款: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当至少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医院、学校、饭店、酒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建筑工程,必须设计、安装太阳能建筑一体化集中热水系统;尚未开工建设的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未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应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补充设计,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重新核准备案。

3、2011年8月30日市政府发布《开封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二条第四款“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用电、用水、用气等计量、数据采集和数据传输装置,并与市能耗监测系统联网。”

4、开封市住建局2012年3月20日印发《关于新建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的通知》(汴住建文〔2012〕86号)规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3000㎡以上公共建筑均应安装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做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二、散装水泥

1、2012年8月30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印发《开封市生产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规定》(汴政〔2011〕76号)第五条“在本市城市城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建设工程等,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

2、开封市住建局2012年4月6日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汴住建文〔2012〕107号)要求“自2012年5月1日起,市区新开工工程全面实施禁止现场搅拌砂浆,使用预拌砂浆;此前施工图未设计预拌砂浆的工程,应予变更。”

    三、墙体材料改革

1、因开封无烧结页岩砖、烧结煤矸石砖生产企业,考虑到周边产地较远、运输成本较高等因素,要求开封多层建筑墙体材料设计为开封本地大宗产品,如:粉煤灰蒸压多孔砖(含标砖)、混凝土多孔砖等。

        2、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2年7月31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区禁止使用黏土墙材制品乡镇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和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通知》要求开封市市区2014年1月1日前完成禁止使用黏土墙材制品;考虑到施工周期,定于2013年7月1日起,不再在设计中使用黏土墙材制品。

 

                                 2013年4月22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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