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7〕4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河南省成品住宅设计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3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该标准自2017年3月1日在我省施行。
2017年2月22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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