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汴住建文〔2017〕46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豫建设标〔2017〕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017年2月22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