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加强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2-09-07来源:佚名浏览量:0
关于转发<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建设标[2012]3号,为实现建筑钢筋使用减量化,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在2013年底,全面淘汰335兆帕级螺纹钢筋。2015年底,高强钢筋在建筑工程中使用量达到建筑用钢筋总量的65%以上。在应用400兆帕级螺纹钢筋为主的基础上,对大型高层建筑和大跨度公共建筑,优先采用500兆帕级螺纹钢筋,逐年提高500兆帕级螺纹钢筋的生产和使用比例。对于地震多发地区,重点应用高强屈比、均匀伸长率高的高强抗震钢筋。
现将<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建设标[2012]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确保我市切实落实《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精神,促进我市建筑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今年,我局将结合本市实际,督查各项目实施情况。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指导意见》(建标[2012]1号)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