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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1年第四期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培训考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8-11来源:刘恒浏览量:0

 豫建房管函[2011] 1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市场,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素质,保障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制度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在房地产市场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8号令)、《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房[2011]68号)及我省三部门下发的《关于贯彻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建房管[201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于8月20日--22日在郑州举行第四期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取得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1年以上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培训考试。
二、培训内容及考试方式: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基础知识、房地产经纪理论与实务、房地产经纪执业规则等。考试设《房地产基础知识》和《房地产经纪概论》两个科目,暂定合并为一份试卷。本次考试采取闭卷笔试和上机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生通过任何一种方式考试的分数线均视为合格。考试合格者颁发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合格证书。
三、培训教材: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指定教材。
四、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8月19日下午报到;培训时间:8月20日—21日;笔试时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上机考试时间8月22日下午15:00-16:30。报到地点:郑州市文化路与英才街交叉口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金鼎大酒店 (联系电话:0371-63516099,63516066) 。

五、其他事宜: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就学员二代身份证原件、学历证、工作经验证明和报名考勤表二份(其中一份表格盖章后还给考生本人,另一份管理部门保存做汇总表用)进行资格审核并盖章确认,请于8月16日将欲参加本期培训考试人员名单汇总报协会秘书处,我会于8月17日公布参加培训考试人员名单。

(二)参加培训考试的学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考勤表一份(见附件)到金鼎大酒店一楼大厅进行报到及缴费;每人培训费500元(含教材费、授课费、考试费、场地费等);

(三)参加培训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考勤表一份;考试完报名考勤表(放在试卷里)和试卷一起上交;
(四)本次培训学员自行安排食宿,需协调安排食宿的请提前与协会秘书处联系。

(五)前几期考试未通过的人员于8月19日携带一份报名表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金鼎大酒店一楼大厅报到,于22日参加考试。

(六)培训考试联系人: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吴小红,0371-68080861;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毛紫剑、宋香,0371-66256754。

其他未尽事宜请注意河南省房地产估价师与经纪人协会网站(http://www.hnrea.org.cn/)信息。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

已在我科室报名的学员,请到我科室领取已审核过盖章的报名表(本人或机构代表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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