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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努力提升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整体水平
发布日期:2010-07-21来源:佚名浏览量:0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周市长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调研时的讲话精神,认真谋划我市保障性住房工作

 

7月1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开党委(扩大)会,围绕如何高标准贯彻周市长对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调研时的讲话进行专题研究。

会上,大家围绕周市长讲话谈认识、谈体会、谈打算、谈措施,各抒已见,畅所欲言。一致认为,周市长在各项工作十分繁忙的情况下,亲临我局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调研,充分体现了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同时也是对我局工作的鞭策和鼓励,必将有力推动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周市长讲话高屋建瓴、思路清晰、内涵丰富、催人奋进,符合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给我局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坚定了信心。我局是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住有所居”的重大历史任务,肩负着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社会责任,必须以周市长讲话精神为指导,抢抓机遇,真抓实干,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任务。会议明确提出了“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的目标,努力提升全市住房保障整体水平”的要求。

贺全营局长强调指出:一要提高认识。要自觉站在“住房是民生之基”的高度,不断加深对周市长讲话精神的认识,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高标准完成住房保障任务上来;要切实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中心任务,摆在党委工作的重要位置,统筹兼顾,密切配合,创造性地抓好每一项工作落实;要以对民生、对历史、对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加强领导,创新工作,确保保障性住房任务的圆满完成。二要完善体系。要完善规划体系,制定完善开封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棚户区改造规划(2010-2015)》、《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2)》、《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5)》、《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2010-2015)》、《基础设施建设规划(2010-2015)》等项目,做好住房保障的前沿和基础工作。要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开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出台《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分配方案》、《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导则》、《经济适用房配售办法》、《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尽快形成一整套的政策法规体系。要完善组织体系,建议以市城建领导小组为基础,成立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设立保障住房管理中心,各区成立住房保障办公室,处理好各区建设局与房管所的关系,实现规范管理。三要加大投资。在管好用好国家和省补贴资金外,建议提取市土地出让金的10%和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贷款支持,同时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建投资融资平台,吸引社会资金、民间资本、企业包括居民个人资本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想方设法解决资金“瓶颈”。四要加快建设。认真抓好前期谋划、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三个环节,年度建设项目都要提前谋划到位,项目实施中要认真解决好各种现实问题,同时要广泛动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纪检监察和人民群众,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销售(配售)、使用等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在阳光下运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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