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开封市建筑安监站 落实整顿干部工作作风
发布日期:2011-01-05来源:建筑安监站浏览量:0

为将《中共开封市委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的意见》及贺全营局长在住建局集中整顿干部工作作风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开封市建筑安全监督站迅速行动起来,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办事环节,更好的服务企业,高效监管工程项目”这一中心原则,结合站内自身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将安全监督工作作了具体调整。

安监站在现有职责分工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科室之间的“交割点”、工作人员之间的工作范围,着力提升服务企业的热情,提倡文明用语,实行首问负责制。针对工作中各环节衔接不太科学,没有“交圈”等问题作了如下调整:一是完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按拆)告知程序。要求由重点监督室专人接收审核后(工程实际特殊需要查看现场的应和监督室结合)报室主任登记(重大危险源)签署意见,再报备案室进行相应处理。二是要求工程安全监督备案审查由备案室专人接待、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现场勘查及安全生产交底表,派发相应监督室。三是明确监督室在接收备案室派发的现场勘查任务后,根据工程情况及时组织施工现场各责任主体进行现场勘查。就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防护用品标准(合格证、检测证、现场器材抽样等)等工作进行首次交底会,相应材料返回备案室完成工作循环。日常监管过程中,监督室必须对列入工程监管的项目进行建档,按相应阶段对辖区监管工程进行安全评价。发现有严重违规需要立即停工的项目工程,必须上报站长,经批准后再转入重点监督室列入综合监督项目进行重点监督。四是严格操作工人上岗证件审核程序。明确由重点监督室主任根据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审核后转入备案室,由备案室专管人员依据审核表验收各种证件,联系安全教育机构和培训机构并收集资料存档。五是严格每周一早会、周五学习制度。由备案室、重点室分别依据职责及时组织对各级文件、监管职能、执法水平、各地区先进经验、新的监管手段、专业技能等组织学习。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豫公网安备:41020402000017号 | 豫ICP备2021035102号-1 | 网站标识码:4102000021

技术支持:智网科技 | 运维电话:0371-22662228 | 网站地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