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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7-28来源:佚名浏览量:0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林州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求,住建部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现决定取消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一体化资质)的行政审批。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引发的《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5]10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尽快将本通知内容传达至本地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吴伟  0371-68080835

        附件:关于取消建筑智能化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有关事项的通知 .doc

 

                                      2015年7月20日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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