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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副局长户兴华一行做客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解答市民提出的问题
发布日期:2012-08-29来源:陈鑫锐浏览量:0

8月28日是日9时至10时30分,市住建局副局长户兴华一行做客开封日报社市民呼叫中心,认真接听“转变作风 提高效能”专题热线电话,对市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耐心解答。

切实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市民关注的焦点。家住顺河回族区的王先生想了解我市住房保障的形式有哪些?另外,今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多少?

    户兴华:目前,我市住房保障形式有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三种。此外,明年还将开始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

    2012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项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目标任务为11668套。具体为:全年新增公共租赁住房3426套,新增廉租住房2600套,新建经济适用住房2700套;完成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2368户,完成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55户,完成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419户。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现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房源正在建设之中。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的政策已经起草完毕,正在讨论研究阶段,预计明年上半年即可发布施行。

和谐征收 让利于民

    市民章先生听说迎宾路北延工程将要开工,他家在改造范围内,想咨询一下如果迁到城墙外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

    户兴华:我市房屋征收一直坚持依法征收、和谐征收、让利于民、阳光操作的原则,实行“五十平方米解困帮扶,二十平方米改善居住,异地安置以奖代补,古城外迁重奖贡献,政府限价让利于民,市场优惠求大求好”。其中,“古城外迁重奖贡献”就是为了让外迁的被征收人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奖励。按章先生家的情况,如果现在住的是非单元式平房,选择城墙外安置,除了享受6平方米或8平方米无偿给予的套型补助面积以外,政府将会给予20平方米的异地安置补助面积,其中,10平方米无偿给予奖励、10平方米享受安置房政府限定价格优惠。

“住改非”的征收补偿标准

    市民张先生住在双龙巷,他家的住房目前用于营业。他想咨询“住改非”房屋征收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户兴华:张先生提出的问题是很多被征收人关心的问题。目前,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于产权性质是住宅,现状是营业的情况属于“住改非”。《开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及补助、奖励标准的暂行规定》第五条“‘住改非’适当补偿的标准”明确规定:“按其住宅房屋市场评估价与经营性用房市场评估价差额的80%给予适当补偿。”这个适当补偿就是对房屋作出一个住宅性质的评估价和一个经营性质的评估价,两个评估价差额的80%就是适当补偿的金额。按住宅性质作出的评估价加上这个适当补偿的金额,就是“住改非”房屋的补偿金额。

廉租房申请程序

    市民范女士来电反映,她家四口人居住在危房中,想咨询一下能否申请廉租房?该怎么办理?

    户兴华:申请廉租住房的条件:一是家庭成员均为本市城市户口;二是今年人均收入不超过10106元,合每人每月842元;三是人均住房面积不高于(含)12平方米。

    申请流程: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采取随时受理,集中审核公示的方式。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领取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也可以在市住建局网站下载)。申请人将申请表及所提供材料交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经过“三级审核三级公示”后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通知书”后,根据个人意愿,可以选择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两种形式之一。如果选择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到指定地点签订廉租住房保障协议,协议签订后次月起就可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如果选择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一般情况下将进入轮候。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

    市民郭先生打电话询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规定交存对象是谁?交存标准是什么?

    户兴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商品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廉租房屋、公租房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产权人交存。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无电梯房屋每平方米40元,有电梯房屋每平方米60元,别墅每平方米10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120元。

    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的2%。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售出的公有住房的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售房单位交存;续交的,由业主交存。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热线开通期间,电话响个不停,户兴华等人对市民反映的问题做了认真记录并给予详细解答。针对一些需要核实、调查的问题,户兴华要求工作人员在核实、调查后及时给予回复。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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