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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站组织开展2012年下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大检查
发布日期:2012-08-30来源:质监站浏览量:0

按照住建部《关于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建保〔2011〕69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 (豫建建〔2012〕56号)要求,开封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将组织开展2012年下半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大检查。旨在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廉租房、拆迁安置房、城中村改造、迁村并居等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规范各参建单位的质量行为,确保开封城市区域范围内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  

据悉,凡开封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均属本次检查范围。  

检查内容主要:一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二是工程实体质量。重点检查主体结构质量和主要使用功能。三是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工程安全与功能检验资料。重点核查图纸会审与设计变更、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分项和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和监理资料情况。四是主要原材料抽检。主要对施工现场原材料(水泥、钢筋、墙体材料、商品混凝土、建筑砂浆、外墙外保温材料等)抽检。  

本次检查分自查阶段和全面检查阶段。9月2日前为自查阶段,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做到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9月3日—9月14日为全面检查阶段,检查组将在各有关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严格检查,对在抽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将加大处理力度,同时网上公布检查结果。

主办单位: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371-2266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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